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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创造更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 推动高质量利用外资
来源:紫光阁网      2018年05月21日 

  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论坛的讲话中郑重承诺,中国将创造更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这是适应国际国内条件深刻变化,推动我国利用外资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对于全面深化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将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

  创造更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是新形势下实现高质量利用外资的必由之路

  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扩大利用外资特别是高质量用好外资,对于我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跟上全球科技进步步伐,都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我国利用外资面临全球投资形势、国际产业格局、传统比较优势和外资企业诉求等四个方面的深刻变化,要求我国加快构建法治化国际化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创造更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

  全球直接投资供不应求,各国招商引资竞争激烈。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全球直接投资流量大幅下降,近年来虽在波动中呈现恢复性增长,但一直未达到危机前高点。联合国贸发会议数据显示,2017年世界经济和贸易都出现向好,但全球外商直接投资仍同比下降16%,其中绿地投资大幅下降32%,达到2003年来的最低点。在此形势下,各国纷纷出台促进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政策,加快签订各类投资协定,增强对外商投资的吸引力,对有限投资资源的竞争日趋激烈。

  国际产业布局深刻变化,我国利用外资面临“上压下挤”态势。一方面,主要发达经济体一改过去鼓励资本输出的态度,力促再工业化、力推资本回流、力争抢占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制高点,我国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招商引资中面临发达经济体的压力。另一方面,东南亚、南亚等不少发展中国家利用低要素成本优势大力承接国际产业转移,成为全球重要的加工组装基地,在吸引劳动密集型产业投资方面对我国形成挤压。

  我国比较优势深刻变化。过去我国主要依靠低要素成本吸引外资。现在,这一优势消失殆尽。而广阔市场空间、良好人力资本和产业配套能力等三大新优势已初步形成,但并不稳固。要让这些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关键在于加快体制机制改革,打造更加法治化国际化的规则体系和制度环境,将庞大的消费潜力释放出来,使人才、技术和产业能更好地参与国际分工与竞争,从而对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优质外资产生更强的吸引力。

  外资企业诉求明显变化。过去外资企业主要看重我国的优惠政策,期望享受土地低价供给、税收优惠等政策红利。现在,随着我国传统比较优势弱化,外资企业更看重我国营商环境的法治化、便利化,期望在市场准入、行业竞争、法律实施等方面与内资企业享受平等待遇,要求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以更好开拓内需市场。

  创造更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应着力推动两个转变

  从世界工厂向世界市场转变。世界经济增长动能依然不足,逆全球化和保护主义抬头,各国对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市场需求成为最稀缺的资源。谁掌握了市场需求,谁就在吸引投资方面掌握了最大主动权。我国拥有13亿多人口、人均GDP近9000美元,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持续推进,对外坚持贸易自由化、积极扩大进口,这使我国成为市场导向型外资企业青睐的投资沃土。目前,美欧日等发达经济体的不少跨国公司都将开拓中国市场作为最重要的战略。这就要求我国系统设计政策框架,通过提高中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推进新型城镇化等措施,打造世界上最庞大的中等收入阶层消费群体,将内需潜力真正释放出来,让广阔市场空间成为吸引外资的强大磁场。

  从政策优惠向制度规范转变。随着外资企业诉求深刻变化,优惠政策在良好营商环境中的重要性下降,经济运行的法治化国际化水平成为良好营商环境的核心竞争力,也成为我国改善营商环境需要着力补齐的短板,包括扩大市场准入的开放度、增强市场竞争的有序性、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规范性等。这不仅是外资企业的要求,更是中国企业的要求。这就要求我国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等开放高地建设为主要抓手,在投资、贸易、金融、综合监管等方面对标国际高标准,形成市场配置资源新机制、经济运行管理新模式。通过向全国复制推广相关经验,完善法治化国际化投资环境,极大降低市场主体面临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创造更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应抓住四个切入点

  打造充满活力的市场需求环境。随着收入水平整体提高,我国居民的消费品质、消费结构转型升级,消费需求潜力很大,但仍面临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社会保障有待提升、消费环境有待改善等制约。应多措并举提高居民收入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收入,完善让居民安心放心消费的政策环境,将消费潜力释放出来。建立健全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机制。适应性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建立养老、医疗等基本保障随经济发展动态调整的机制。探索国有企业上缴利润和增值收益直接惠及中低收入群体的体制机制。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对赡养父母、抚育子女、偿还房贷利息等支出予以适度抵扣。坚决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净化消费环境。

  打造不断开放的市场准入环境。市场准入制度是外商投资进入中国市场的第一道门槛,也是其对我国营商环境的“第一印象”。开放的市场准入环境,是良好营商环境的第一块“金字招牌”。目前,我国服务业对外开放相对滞后,一些重要制造业领域如汽车、船舶、飞机等仍存在外资股比限制,对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加快自主创新步伐、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形成制约。因此,应将大幅放宽市场准入作为创造更有吸引力投资环境的重要任务,确保银行、证券、保险、汽车等行业的开放措施尽快落地。在金融、保险等行业的设立形式、股东资质、业务范围等方面,给予外资企业更大空间。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修订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加快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的复制推广。

  打造规范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当前,一些发达经济体对我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关切。事实上,我国一直按照WTO承诺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主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不容罔顾事实的否定。不过,也要客观承认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仍有改进提升空间,对此外资企业有要求,中国企业更有要求。下一步,应以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为契机,积极指导专利商标的综合执法,更好地打击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以《专利法》修改为契机,加快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显著提升违法成本。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推动构建更加开放包容、平衡有效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布局,加快建立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

  推进自贸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自贸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是当前我国开放层次最高、示范作用最强的开放高地,是我国对标国际高标准规则体系的开放前沿,应当成为我国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试验田。应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自贸试验区建设中的体制机制障碍,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鼓励地方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强化改革举措系统集成,在自贸试验区创造极简极优的营商环境。应按照党中央部署,逐步探索、稳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着眼于推动货物、资本、技术、人才等优质生产要素自由高效流动,在内外贸、投融资、财政税务、金融创新、出入境等方面探索更加灵活的政策体系、监管模式和管理体制。同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为全国其他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积累新经验、探索新路径。(作者单位为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对外经济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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