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机工办发〔2017〕139号
- 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情况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机关工会:
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厅字〔2017〕10号)文件要求,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决定,于2017年下半年,在中央国家机关工会系统开展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现将《中央国家机关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情况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办公室
2017年7月26日
中央国家机关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情况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厅字〔2017〕10号)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补充通知,确保工会经费更好地为基层工会工作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制定如下督查工作方案。
一、督查内容
(一)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工会组织贯彻落实《通知》和补充通知情况,是否将工会经费用于开展工会活动,以及必需的职工福利支出。
(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工会组织2016年度在落实《通知》及补充通知中,是否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已建立工会的单位是否建立独立账户等,在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以下“八个不准”现象:
1.不准利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等活动;
2.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3.不准用工会经费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
4.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设立“小金库”;
5.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6.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7.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8.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三)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工会组织对如何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更好为基层和职工服务的意见建议。
二、督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督查采取自查、重点督查和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全面自查阶段(截至8月底)。各部门工会组织,特别是部门直属机关工会要组织力量,围绕督查内容对本部门工会进行全面自查,写出自查报告,报送工会联合会。
第二阶段:重点督查阶段(截至9月底)。各部门工会组织自查基础上,工会联合会办公室将组织专门力量以抽查的方式开展重点督查,采取听情况汇报、查阅账本、与有关人员个别谈话等形式,深入了解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情况。
第三阶段:梳理总结阶段(截至10月中旬)。各部门工会组织在自查和督查中,一方面要发现总结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中好的经验做法;另一方面要认真梳理此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明确时限。研究制定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监督长效机制。
三、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工会要高度重视,工会负责人要亲自抓,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层层传导压力,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切实做到责任到部门,责任到单位,责任到个人,确保专项督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注重督查效果。这次督查是深入贯彻中央国家机关群团改革工作推进会精神,做好工会改革工作的实际举措,是对各部门工会贯彻落实《通知》和补充通知要求的一次全面检查。各部门工会要科学组织督查,既要有一定的覆盖面,也要有广泛的代表性;既要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也要把问题找准、措施定实,使工会经费更好地为基层工会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提供依据。同时,将实际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及时转化为制度安排,扎紧笼子,堵塞漏洞。
(三)抓好整改落实。各部门工会要把这次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制定科学有效的整改措施。属于工会联合会在财务管理权限内,可以明确制度规定的,由工会联合会工会完善相关办法。对查出的违纪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请各部门直属机关工会于10月20日前将专项督查报告及督查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1)报送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办公室。专项督查报告内容:1.专项督查基本情况;2.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经验做法;3.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需进一步明确政策的,针对问题制定的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需全总或工会联合会进一步明确政策问题的建议;4.督查中查出违纪问题情况,处理结果;5.对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请认真填写基层工会经费自查表(附件2)。
联 系 人:郭 亮 胡 爽
联系电话:68850755 68850850
文件及表格下载请登录紫光阁网,在通知公告栏内下载,网址:http://www.mzdnc.com。请各部门按规定时间将报告及表格电子版报送至邮箱:gonghui82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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